蛟河市利万家百姓食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效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17CJTM7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漂河镇横道子村市场大棚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食罚字〔2024〕22号
经查,当事人2024年1月26日以42元/箱(12瓶 3.5元/瓶)的价格购进“美汁源蜜桃气泡饮” “美汁源葡萄气泡饮”各一箱,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7月22日和8月11日,保质期9个月,售价为4元/瓶,超期后对外销售蜜桃气泡饮1瓶。
消费者(投诉人)付款截图为19.5元,包括购买的“美汁源蜜桃气泡饮”1瓶及其他食品,当事人所获违法所得为0.5元。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2024年1月26日以42元/箱(12瓶 3.5元/瓶)的价格购进“美汁源蜜桃气泡饮” “美汁源葡萄气泡饮”各一箱,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7月22日和8月11日,保质期9个月,售价为4元/瓶,超期后对外销售蜜桃气泡饮1瓶。
消费者(投诉人)付款截图为19.5元,包括购买的“美汁源蜜桃气泡饮”1瓶及其他食品,当事人所获违法所得为0.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2024年8月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食罚告〔2024〕2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其处罚如下: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0.5元 ;
3.没收“美汁源蜜桃气泡饮”3瓶、“美汁源葡萄气泡饮”4瓶
2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