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全瑞 | 注册资本:514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81731331671P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禹州市滨河路东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4
(2024)豫1081民初8897号
合同纠纷
禹州市开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2
2024-08-26
(2024)豫1081民初6398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张**
禹州市人民法院
3
2024-06-21
租赁合同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昆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3-06
民间借贷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禹州锦瑞置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5
2023-04-21
(2023)豫1081诉前调书3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黄**
禹州市人民法院
6
2023-01-30
(2023)豫1081民初46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群鲸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7
2020-10-14
(2020)豫民终494号
联营合同纠纷
河南中原昆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8
2019-11-21
(2019)豫1081民初662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陈**
禹州市人民法院
9
2019-10-22
(2019)豫1081民初474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禹州市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10
2019-06-28
(2019)豫1081民初1224号
股东出资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昆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6
2023-01-12
(2023)豫1081民初46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群鲸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9-16
2021-08-16
(2021)豫1081民初4499号
名誉权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天下头条(云南)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1-04
2020-12-29
(2020)豫1081执恢511-1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28
2020-12-25
(2019)豫1081执3507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方**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8
2020-12-25
(2019)豫1081执230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25
2020-12-24
(2020)豫1081执恢45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赵**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2-17
2020-09-07
(2020)豫10民申10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闫**、许昌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11
2020-10-16
(2020)豫民终494号
合同纠纷
河南中原昆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6-29
2019-09-03
(2019)豫1081执27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闫**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0-06-24
2020-05-25
(2020)豫1081执2264号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9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禹市监处罚〔2025〕448号
经查明,当事人: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向朱阁镇敬老院等73家学校、养老机构累计销售管道天然气共计1190396立方米,销售价格3.1元/立方米,高于政府定价0.41元/立方米,违法所得共计:488062.36元;2.2023年11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期间,向学校、养老机构累计销售管道天然气共计2051619立方米,销售价格为3.23元/立方米,高于政府定价0.42元/立方米,违法所得共计:861679.98元;3.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照工商业价格(3.85-4.62元/立方米)向火龙镇中心学校等7家学校销售管道天然气共计40605立方米,违法所得共计:56981.00元。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销售管道天然气违法所得合计:1406723.3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的规定,2025年9月1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禹市监责退〔2025〕8号),截止2025年10月24日当事人向用户退款1176025.32元,剩余199049.75元未退还。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199049.75元;
3、罚款100950.25元,上缴国库。
100950.25元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