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冶市景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春风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81MAELM8HD8U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永安路7号兴盛花园4栋2单元4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冶市监处罚〔2026〕82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25年5月29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等。该单位使用的电梯(产品编号:E/30042645.001)于2025年12月4日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鄂BB2730(25)。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黄亮向执法人员提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01TD120260920)的内容显示,该电梯已于2026年2月25日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 现查明,当事人在2025年成为圆梦国际小区的电梯使用单位后,未学习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对于电梯安全员和电梯安全总监的规定,导致未按规定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 还查明,当事人已于2026年6月12日完成整改,提交了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并明确岗位职责的相关整改材料。...[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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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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