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俊玲米老鼠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俊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02MA0NR7FL1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华宇名门1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4〕135号
通过对东胜区俊玲米老鼠超市现场检查, 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4SP0222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食用农产品),该不合格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明和《内蒙古天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知:
1.东胜区俊玲米老鼠超市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
2.2024年4月11日该单位接收到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的生产日期20230817批次不合格绵白糖《检验结果告知书》和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4SP02222后,该单位立即发布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公告》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同时向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
3.该单位现场提供了该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明和该批次绵白糖的《内蒙古天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出厂检验报告》,证明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证明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不合格绵白糖是从内蒙古春芝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了40袋,销售价格3.5元/袋,货值金额:40袋×3.5元/袋=140元;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22袋,违法所得:18袋×3.5元/袋=63元。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具体名称、数量、销售价格详见文书编号为(鄂东)市监强制单〔2024〕82号的《财物清单》)
2.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叁元(63元)
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