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永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296573288W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24-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4-07
追偿权纠纷
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樊**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5-17
(2019)甘0103民初4948号
追偿权纠纷
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樊**
裁判文书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0
2020-04-20
(2019)甘0103民初4948号
追偿权纠纷
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樊**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530.94元
民事案件
2
2019-05-06
2019-03-13
(2019)甘0103行审9号
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非诉执行审查案件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8-10-24
2018-04-20
(2017)甘0103执109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杜**与被执行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九林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12-28
2017-11-15
(2017)甘民申1077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再审申请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杜**、兰州市七里河区陇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赵雯、甘肃九林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12-28
2017-11-15
(2017)甘民申1079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再审申请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王**、兰州市七里河区陇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赵雯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12-28
2017-11-15
(2017)甘民申1080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再审申请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羊**、兰州市七里河区陇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赵雯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2-28
2017-11-15
(2017)甘民申1078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再审申请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李**、兰州市七里河区陇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赵雯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11-30
2017-10-23
(2017)甘0103执477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11-30
2017-10-23
(2017)甘0103执476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羊**与被执行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7-02-28
2017-02-28
(2016)甘01民终28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李**;赵雯;兰州市七里河区陇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甘)执法证字第执法证字第甘A010028001号(兰)市监罚【2023】237号
2023年6月21日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No:SP-GC2023-1553),检验食品名称为兰州老酸奶,被抽样单位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7月5日,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异议申请,2023年8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关于对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过程异议的复函》,答复称:对你单位提出的异议不认可。
经查,2023年5月28日,当事人生产了品名为兰州老酸奶的产品,共计1332盒,规格为150克/盒,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保质期为21天,生产者为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购进价款为0.94/盒。
2023年5月29日,当事人分别向城关区东岗西路北蒙超市销售兰州老酸奶(生产日期2023年5月28日)40盒,向安宁区北蒙校园便利店销售20盒,向甘肃北蒙雁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40盒,向城关区天水南路北蒙超市销售40盒。共计销售140盒,销售价为2.5元/盒。
2023年6月16日,当事人收到兰州老酸奶(生产日期2023年5月28日)的退货,共计126盒。当事人已于2023年6月17日将退回的兰州老酸奶(生产日期2023年5月28日)126盒、剩余未销售的兰州老酸奶(生产日期2023年5月28日)1192盒进行销毁处理,共计1318盒。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兰州老酸奶(生产日期2023年5月28日)共计1332盒,货值金额为3330元。实际共销售14盒,违法所得为21.84元。
对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1.84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21.84元,大写伍万零贰拾壹元捌角肆分整。
500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