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十五岭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文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2MABNYF338F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五里居委会上马台小桥边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2
(2026)赣1103民初2844号
合同纠纷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丰药监处罚﹝2026﹞5号
2026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的医疗器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化验室生化分析仪试剂盘上放有TP试剂(总蛋白测定试剂盒,桂械注准:20152400110),标示生产厂家为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4090847M1,生产日期:20240910,有效期至:20260309;ALB试剂(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桂械注准20152400063),标示生产厂家为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4111351M1,生产日期:20241112,有效期至:20260511;均现存1瓶,装量45mL。 经查,上述TP试剂、ALB试剂是于2025年3月6日从上饶华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均1盒(45mL*6),价格均为58.9元/盒;TP检测项目自2026年3月9日之后有为3名患者做过,收费4.4元/次;ALB自2026年5月11日后未使用。
1.没收已过期的TP试剂1瓶和ALB试剂1瓶;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2
饶广市监处罚〔2026〕99号
2026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上饶市广丰区十五岭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食堂厨房经营场所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冰箱内有肉丸子1袋,已开封使用,标示生产厂家福建通隆食品有限公司,含量2.5千克,生产日期2025年1月8日,保质期12个月;操作间有白醋调味料1瓶,已开封使用,标示生产厂家玉山县豪宇食品厂,生产日期2022年6月6日,净含量:480ML,保质期:12个月,库房另有15瓶同批次白醋均已过期。当事人所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未办理地址变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6年4月2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同意给予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医院于2025年2月份搬迁到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五里居委会上马台小桥边,该医院食堂同时为单位30余名职工和200余名患者提供一日三餐的餐饮服务,当事人所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至检查时止未办理地址变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未能提供肉丸子、白醋调味料的购货票据,上述食品均用于制作菜品使用,未单独计价销售,故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过期肉丸子1袋和白醋调味料16瓶经现场清点登记过期食品,当即下架隔离,打开包装将过期食品倒入厨余垃圾筒集中处理销毁。2026年4月14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经营超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2、对未经变更登记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罚没合计: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3
广医保罚决﹝2025﹞54号
重复收费、过度诊疗
不合理收费,罚款1172302.38元
1172302.38元
广丰区医疗保障局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