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河东区军泰烟酒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利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2MA825MML2U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道程林里5号楼1门1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上处罚〔2025〕68号
当事人销售“内供”清香型白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第(三)、第(八)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八)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标签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700元;2.没收“内供”清香型白酒4瓶;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4
2
津市监东综支处罚〔2024〕100号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从不知名人员处分别购进了1瓶52度500ml“舍得”酒、1瓶38度500ml“国窖1573”、2瓶52度480ml“天之蓝”酒、2瓶38度500ml“百年泸州老窖窖龄60年酒”,共计6瓶白酒,均未售出。当事人进货时未索要票据,不能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及提供者,进价无法确定。上述白酒分别经商标权利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鉴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当事人销售的52度500ml“舍得”酒的标价为450元/瓶,38度500ml“国窖1573” 的标价为750元/瓶。52度480ml“天之蓝”酒的标价为360元/瓶。当事人销售的38度500ml“百年泸州老窖窖龄60年酒”在库房存放,尚未上架,无标价,未售出,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书中标明38度500ml“百年泸州老窖窖龄60年酒”的市场零售价为518元/瓶。综合参考上述计算侵权商品价值的因素,认定本案违法经营额为2956元,无违法所得。
1、警告; 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瓶52度500ml“舍得”酒、1瓶38度500ml“国窖1573”、2瓶52度480ml“天之蓝”酒、2瓶38度500ml“百年泸州老窖窖龄60年酒”;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