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义都镇祥鸿烟花爆竹销售点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风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622MAC7D8UE32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龙川县义都镇中心村三公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应急罚〔2025〕危化-3号
2024年1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龙川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检查,根据视频监控发现在2024年10月14日、12月8日、12月9日分别有私家车辆进入烟花爆竹批发仓库进行装货,根据提货单及调查确认到仓库提货的零售单位是龙川县义都镇祥鸿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者邹风萍)。
2024年1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龙川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检查,根据视频监控发现在2024年10月14日、12月8日、12月9日分别有私家车辆进入烟花爆竹批发仓库进行装货,根据提货单及调查确认到仓库提货的零售单位是龙川县义都镇祥鸿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者邹风萍)。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八条,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5-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