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公主岭市响水镇志坚电器修理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志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52LTR79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响水镇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368号
经调查可以认定当事人公主岭市响水镇志坚电器修理部销售的白炽灯标准编号:GB/T10681-04,瓦特:200瓦,型号:长寿命型,沈阳富有照明电器厂,厂址:沈阳市于洪区,为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用能产品白炽灯,因时间久远且商家无法提供涉案商品的进货台账、销售台账、进货转账记录或其他凭证。涉案商品售价为2元/个,在2012年10月1日后,当事人经营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白炽灯4个,货值金额8元,在2014年10月1日后销售1个,违法所得1.5元。
2025年05月21日我局接到投诉人投诉,投诉人反映公主岭市响水镇志坚电器修理部经营有执行标准已废止的普通农用灯泡。2025年0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吉林省接诉即办工单的投诉内容到公主岭市响水镇志坚电器修理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货柜内经营有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普通照明白炽灯。 公主岭市响水镇志坚电器修理部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四节序号88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拟处罚如下:1.建议给予当事人2元的罚款。 2.没收白炽灯3个。 3.没收违法所得1.5元。 妥否?请审批!
2.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