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馒好吃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丰 | 注册资本:1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824MAE631B66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吉安市新干县天府苑东区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干市监处罚〔2026〕3号
2025年7月31日,我们收到投诉书后,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店内了解情况,发现涉案商品馒头确由当事人销售,系由当事人现场制作蒸熟,并经过冷却后用真空包装袋单个包装后,放入泡沫箱,并加放冰袋后,通过京东物流快递给投诉人。经查,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证照齐全,且已办理《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7 月 27 号,投诉人是通过商家在快团团平台订购了3个馒头,价格12元,加上邮费10元,共计22元。商家表示他们并不知道馒头是不可以邮寄的商品,并且也承认馒头上没有加贴标签信息,我们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5 年9月22号,举报人又提供了新的证据材料,是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内容中商家承诺仍然可以邮寄馒头,表明商家并没有改正,而是在小红书和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上继续经营。另外举报人还截取了商家微信小程序上的销售数量及商品单价,证照商家非法经营额超3万元。
经批准立案后,我们到当事人店内调查,发现该店为现场加工销售的餐饮场所,从2024年11月份开始经营。当事人的主要销售方式是现场销售和同城快递,当事人的销售平台有美团、饿了么、快团团、小红书、微信小程序、抖音。我们调取了当事人手机上的销售记录,证明当事人在快团团平台做过一次团购活动,当时共拼了242单,其中242单都是同城快递或者自取,仅有2单是通过异地邮寄的方式销售的,在收到举报人的投诉后,商家立即停止了快团团上的拼单。另外,当事人的微信小程序上一直在进行销售,举报人提供过来的截图,累计销售金额3万余元,是商家所有的销售总和,这其中异地销售数据仅占小部分。我们调取了商家的邮寄记录,总共邮寄了88单,都是通过京东平台邮寄的。这些88笔订单中,前16单是当事人在手机上通过京东平台的小程序直接下的邮寄单,后面72单是通过快递员蒋威的微信直接下的邮寄单。7月份之前邮寄了83单,在我们下达了责令改正书以后寄了5单,总金额279元。
1、没收违法所得279元。
2、并处罚款4721元,共计5000元。
4721.00元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