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可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025699150896X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2
(2025)川1025民初4585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曾*
资中县人民法院
2
2024-12-13
(2024)川1025民初489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谭**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中县人民法院
3
2024-12-09
(2024)川1025民初489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谭**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中县人民法院
4
2024-10-18
(2024)川1025民初489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谭**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中县人民法院
5
2024-05-21
(2024)沪0112民初18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6
2023-06-06
(2023)川1025民初2798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陈**
资中县人民法院
7
2022-10-12
(2021)川1025民初4051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钟**
资中县人民法院
8
2021-12-17
(2021)川1025民初4058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向**
资中县人民法院
9
2021-12-16
(2021)川1025民初4057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朱**
资中县人民法院
10
2021-12-13
(2021)川1025民初4056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陈*
资中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23
2023-05-16
(2023)川1025民初2803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23
2021-11-11
(2021)川1025民初4068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5-07
2021-12-08
(2021)川1025民初4050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隆**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5-07
2021-12-08
(2021)川1025民初4058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向**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5-07
2021-12-14
(2021)川1025民初4052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何**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5-07
2021-12-14
(2021)川1025民初4055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刘**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5-07
2021-12-08
(2021)川1025民初4051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钟**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5-07
2021-12-08
(2021)川1025民初4056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陈*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3-31
2021-11-18
(2021)川1025民初405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涂**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3-17
2021-11-03
(2021)川1025民初3592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温书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资市监处罚〔2025〕280号
当事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许可,注册日期:2009年12月17日,经营范围:综合医院;停车场服务。在该院的微信平台公众号于2024年9月2日发布的文章《锦旗传情谊 服务暖人心》,文章中有“锁定了该患者疾病问题为骨质疏松性腰椎骨折(OVCFs),及时为患者在局麻微创下行‘经皮椎体成形手术’,术后效果较好”的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该篇公众号文章是由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编辑好文章内容交由资中县九宇广告经营部整理排版制作后发布,广告制作费用为105元。\n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n1.资中资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经营者许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史蒙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事实;\n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于2024年9月2日发布的文章内容涉及的医疗技术的事实;\n3.对委托代理人史蒙慧的询问笔录1份,收款收据复议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于2024年9月2日发布的文章内容涉及的医疗技术的行为及该文章广告产生费用的事实;\n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当事人所发布的医疗广告文章涉及医疗技术用语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处罚如下:罚款210.00元
210.00元
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2
资医保处字﹝2024﹞第6号
1.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该单位对行“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患者,同时普遍打包开展“左心功能测定”,收取“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和“左心功能测定”费用,并将以上两项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涉及数量612次,涉及医疗费用33660.00元。2.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该单位开展“骨折夹板外固定术”时,收取“骨折夹板外固定术”费用同时收取“骨折手法整复术”费用,涉及数量37次,涉及医疗费用7511.00元。3.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该单位开展“经皮前列腺动脉栓塞术”,手术过程中“行双侧髂内动脉造影,确认双侧前列腺动脉后,再以栓塞剂栓塞前列腺动脉。”收取“经皮动脉栓塞术”费用同时收取“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费用,涉及数量161.7次,涉及医疗费用168653.10元。
1.约谈负责人并责令整改;2.责令该单位退回涉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为142139.30元(壹拾肆万贰仟壹佰叁拾玖元叁角);3.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涉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费用处1.5倍罚款213208.95元(贰拾壹万叁仟贰佰零捌元玖角伍分)。
213208.95元
资中县医疗保障局
2025-02-20
3
资医保处字﹝2024﹞第5号
1.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之规定。2.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及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准确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之规定。
1.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并责令整改;2.责令该单位退回串换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购销存不符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为853478.78元(捌拾伍万叁仟肆佰柒拾捌元柒角捌分);3.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串换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购销存不符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费用处1.5倍罚款1280218.16元(壹佰贰拾捌万零贰佰壹拾捌元壹角陆分)。
1280218.16元
资中县医疗保障局
2024-11-05
4
资医保处字﹝2023﹞第6号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分解收费、过度检查
罚款227004.50元
227004.50元
资中县医疗保障局
2023-12-14
5
川市监内资罚字﹝2023﹞152号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五款“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规定。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元
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