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治市上党区小强好视利眼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辛小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21MA0HJ25M3X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北路烟草公司一号家属楼东5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上市监处罚〔2025〕23号
经查: 1.当事人认可曾于2025年3月21日销售1盒“海俪恩”隐形眼镜护理液,销售价格10元,与群众反映的情况一致。 2.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收银台抽屉内发现有1盒“海俪恩”氧润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净含量120ML,注册号国械注准20193160650,生产企业:江苏海伦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240000023,生产日期:20240812,失效日期:20270811,该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 3.当事人提供了“商品已送达”手机界面截图一张,截图中显示“海俪恩氧润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液120ML”实付23元,配送服务:美团跑腿,配送地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外科二病区(3楼生殖遗传科)辛**先生178****4994,下单时间2025年1月10日,该信息为涉事医疗器械的来源情况,未提供票据等进货查验信息。当事人称其销售涉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出于“好心”“给顾客帮忙”。 4.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未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该案涉及可查货值金额23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时相关情况; 2.询问笔录1份,证明被询问人解释答复调查问题情况; 3.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和负责人身份情况; 4.投诉举报件1份,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5.进货资料1份,证明涉案产品来源情况。
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5000元。
4990.00元
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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