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宏顺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施福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2MAC3T2WB9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雅化路村新区29号第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缙云应急罚决﹝2024﹞第00003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缙云应急罚决〔2024〕第000035号;案件名称:缙云宏*锯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被处罚对象名称:缙云宏*锯业有限公司;被处罚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周**;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6月06日,缙云宏*锯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雅化路村新区**号第一层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缙云宏*锯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缙云宏*锯业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缙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缙云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日期:2024-07-02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
10500.00元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
2024-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