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顺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辜振银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422309456620G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观音村7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眉彭环法行罚字﹝2025﹞8号
2025年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眉山市彭山区顺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测量环检三号线不透光烟度计采样管探头长度为27厘米。在川ZB2133大型柴油车辆检测时,不透光烟度计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筒深度不足40厘米,不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中A.4.1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100150.00元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6-02-06
2
眉彭市监处〔2024〕51142224000001号
经调查,一、当事人于2018年1月12日开始在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观音村70号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大修竣工质量检测、汽车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检验、摩托车检测服务。
二、2023年9月11日,当事人委托绵阳米特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汽车底盘测功机进行定期校准,其使用的砝码由该公司提供并保证经量值在溯源有效期内,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校准的砝码未用于检测汽车底盘测功机扭力。
三、当事人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开展纯电动汽车、氢能源汽车检测业务,由于检测纯电动汽车、氢能源汽车不收取尾气排放费,收费标准按照《顺祥检测收费价目表》中的小、微型轿车栏,单安检200元/车/次进行收费。
四、型号为OP-3,透光率为30%的中性滤光片于2023年8月24日超过溯源周期,于2023年8月27日停止使用。在此期间当事人仍用该中性滤光片校准透射式烟度计的透光度,并用该透射式烟度计检测柴油车尾气排放量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五、环境单元测试仪(温湿度、压力)分别于2023年08月23日和2023年09月22日超过溯源周期。在超过溯源周期后仍用于检测环检车间的温湿度和压力,该环检车间用于检测机动车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六、当事人未按照HJ/T292-2006《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第9.9.1的要求配备90%的中性滤光片用于校准透射式烟度计的透光度,我局计量股已于2023年11月3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已于2023年11月9日购买规格为OP-3,5,7,9的中性滤光片,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综上所述,当事人使用超过溯源周期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检测机动车并出具检测报告,不能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并且数据无法复核。
罚款3.0000万元,责令改正
30000.00元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