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桥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81MA6HC64A2G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时光贵州二期V-2-1、V-2-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6
(2024)黔0102民初22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阳市南明区万有商行
贵州黔进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
2024-04-09
(2024)川0104民初2885号
合同纠纷
四川能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沈**,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刘**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3
2024-01-09
(2023)黔0181民初252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张**
贵州安翔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郑**
清镇市人民法院
4
2023-04-04
(2022)黔0181民初43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阳荣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沈**
清镇市人民法院
5
2023-02-23
(2022)黔0181民初477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新榈客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沈**,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刘**
清镇市人民法院
6
2023-02-20
(2021)黔0181民初745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张**
贵州安翔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郑**
清镇市人民法院
7
2023-01-18
(2021)黔0181民初745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张**
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贵州安翔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
清镇市人民法院
8
2023-01-18
(2021)黔0181民初745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张**
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郑**,贵州安翔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9
2023-01-13
(2022)黔0181民初477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新榈客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沈**,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刘**
清镇市人民法院
10
2022-12-16
(2022)黔0181民初477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新榈客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沈**,刘**,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13
(2023)黔0181民初252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张**
张*,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张**,陈*,孙**,李*,郑**,张*,张**,贵州安翔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段**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2
2023-11-21
(2023)黔0181民初252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张**
张*,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张**,陈*,孙**,李*,郑**,张*,张**,贵州安翔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3
2022-05-22
(2021)黔0181民初7457号
合同纠纷
张**
张*,李*,张**,郑**,陈*,孙**,段**,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张**,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6
2021-02-01
(2020)黔0181民初5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阳市观山湖区小赵布艺经营部、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450.55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02
2021-04-22
(2021)黔0181民初18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四知芳美贸易有限公司与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2-10
2021-02-03
(2021)黔0181财保132号
合同纠纷
贵州四知芳美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四知芳美贸易有限公司以即将向法院提起对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的诉讼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56421.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4号
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2023年8月21日,我大队执法人员熊玉喜、杨洋对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在我大队立案调查后,该单位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营业,并于8月23日向大队提交了《减轻处罚申请》和《停业报告》,主动申请减轻处罚。8月23日16时,我大队监督员对该单位主动停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该单位主动停业情况属实,符合减轻处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贵州归元山居民宿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清镇市消防大队
2023-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