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牛馨悦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游玉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5MA0K422Y3D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街道白杨树街23号西区后勤楼地下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草坪罚字﹝2023﹞40217号
经过对太原牛馨悦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及警告处罚后,仍然没有加强管理、提升认识,及时弥补管理漏洞,对于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并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时,也未能及时进行改正,在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后厨操作区域仍存在有部分天花板破损、掉皮、返潮现象影响其后厨食材操作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的问题。通过后期对其负责人受委托人(该公司现场负责人)的调查询问,及相关证据的证明,确认其未及时对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整改违法事实的存在,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规定的逾期不改正情形。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太原牛馨悦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主体资格。2、负责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证明:负责人杨军及受委托人张祝庆的身份资格。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实。4、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实。5、现场检查照片,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实。6、2023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市监草坪责改〔2023〕040244号)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市监草坪当罚字〔2023〕040234号),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属于逾期不改正情形。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