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永翔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建民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5072313700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石楼村1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云阳市监处罚﹝2026﹞359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3年7月2日,主要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批发。根据市级监督抽查要求,2026年1月29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云阳县永翔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液化石油气实施抽样1批次。2026年3月2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签发本次抽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6-51SH010679),检验结论为“经检验,组分烃类组分(体积分数)项目不符合GB11174-2011标准(商品丙丁烷混合物),依据《重庆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6年3月13日,我局向当事人现场送达编号为2026-51SH010679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2026〕10833号)。2026年3月31日当事人法定授权委托人向友林前来我局接受调查,经调查表明,当事人此次销售的该批液化石油气数量为200kg,采购单价为5.8元/kg,销售单价为7.25元/kg;该批产品当事人于1月27日采购200kg,已于1月29日当天销售完毕;货值金额:200×7.25=1450元,违法所得:7.25-5.8=1.45×200=290元。2026年4月2日,我局对当事人充装站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产品已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提取了相关证据。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元整(¥1,74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玖拾元整(¥290.00)。
1740.00元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2
渝市监处罚﹝2024﹞16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6月11日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取得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在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石楼村1组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批发经营活动。当事人在从事气瓶充装经营活动期间,在2024年4月28日开展气瓶充装工作时,在充装台进行操作的操作工陈云等人在2024年4月28日上午5:50-6:45时间段内,未按照规定对所充装的气瓶实施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制度。共充装并销售了168个气瓶,每瓶销售价格98元,168*98=16464,违法所得16464元。当事人主动联系深圳市兰洋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衡器*智能罐装秤(遥控解码器),利用该解码器可以控制气瓶充装称上的充装枪,启动断网程序,达到不进行气瓶瓶身码扫描就能实施充装的目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公司该违法行为作如下一般处罚:1.罚款9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6464元。
90000.00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