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恩施市周董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佩英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EBEAMJ1U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耿家坪社区黄家榜小区A区7排4栋4号门面(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286号
现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过期食品原料具体情况如下: 1.保宁醋,数量:1瓶,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2.5升,生产日期:20240226,保质期:24个月,已开封使用,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49天。 2.老抽王(酱油),数量:1瓶,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5升,生产日期:20240316,保质期:24个月,已开封使用,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31天。 上述保宁醋购进单价24元/瓶,老抽王(酱油)购进单价16元/瓶,本案涉案货值金额4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使用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资质,不能提供进货票据、不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两个违法行为不具有关联性,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如下合并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保宁醋1瓶(已使用),老抽王酱油1瓶(已使用);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