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建德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882MA7FTLPB81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长虹街南湖家园二期25号楼101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5﹞ZH2号
2025年1月9日,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对大安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在售的预包装食品百梁坊牌“国宴酒”(40箱240瓶),生产日期为20241208,净含量450ml,酒精度42%vol),吉林省四平市三利酿酒有限公司生产,四川省泸州晏鸣春酒类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生产许可证号为SC11522032211377。不能提供上述白酒与“国宴”有关的证明材料或“国宴”授权使用相关证明。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大市监先登[2025]ZH2号)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大市监限提[2025]ZH2号)。2025年1月16日,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国宴酒”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立案调查。并对涉案40箱(240瓶)“国宴酒”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向当事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大市监强制[2025]ZH2号),并再次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大市监限提[2025]ZH2-2号),要求当事人提供“国宴酒”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2月14日,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店长关丽丽进行询问,2025年3月14日本案调查终结。经查实,2025年1月9日,当事人经营的百梁坊牌国宴酒包装均标注“国宴”字样,当事人不能提供“国宴”有关的证明材料或“国宴”授权使用相关证明。涉案白酒是当事人于2025年1月4日在长春市光复路享爽食品经销处以每箱70元的价格购进(1箱6瓶共240瓶,单瓶购进价格11.66元),销售价格是13.80元/瓶,库存40箱(240瓶)未售出。货值金额共3312.00元,无违法所得。
没收百梁坊牌“国宴酒”40箱(240瓶)
-元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6
2
大税简罚〔2024〕466号
未按照规定给纳税人开具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
罚款50元
50.00元
大安市税务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