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隆日注册资本:16666.6667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202769463100H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省警校对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6
(2024)豫0202知民初145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0
(2024)豫0202民初312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丁**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1
(2024)豫0202民初298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陕西居隆嘉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4
2024-12-05
(2024)豫0202民初298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陕西建赛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5
2024-12-04
(2024)豫0202民初3013号
广告合同纠纷
河南开门见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6
2024-12-03
(2024)豫0202民初298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陕西思汉广工程有限公司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7
2024-12-02
(2024)豫0202民初2734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李*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8
2024-11-27
(2024)豫0202民初2734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李*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9
2024-11-21
(2024)豫0202民初2734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李*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20
(2024)豫0202民初288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赵**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3
2022-03-29
(2021)豫0202民初3290号
劳动争议
王**、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6758.04元
民事案件
2
2022-05-06
2021-05-31
(2021)豫0202民初1015号
承揽合同纠纷
河南霖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3-29
2021-10-20
(2021)豫0202民初20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常**、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6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10-09
2021-05-26
(2021)豫0202民初962号
广告合同纠纷
河南力美广告有限公司、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8-15
2021-08-10
(2021)豫0202执异4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赵**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6-04
2021-04-25
(2021)豫02执复3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4-20
2021-04-08
(2021)豫0202民初643号
定作合同纠纷
开封市金明区兰兰服装厂与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29
2020-12-21
(2020)渝0103民初26532号
合同纠纷
重庆宝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21
2020-09-09
(2020)豫0104执4750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河南早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5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0-12-04
2020-09-04
(2020)豫0202执835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李*、开封市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543552.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汴)文综罚字﹝2024﹞F-000001号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300000.00元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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