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丽景购物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蓝小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425MA6G3X3P2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猫营工业园区工业大道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市监处[2023]147号
现查明,2021年3月20日,有厂家送货上门直接购进的,舒服家可湿水柔纸巾12卷进价是22.00元/提,销售价25.00元/提;雨娇升级版尊贵抽纸进价18.00元/提,销售价22.00元/提。至案发之日,以上产品超过保质期后,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进货时间长,进货票据找不到了,当事人未建立销货台帐,无法确定超过保质期后是否销售,无法定性违法所得,涉案货值金额为25.00*2++22.00*4=138.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3年10月17日,我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3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紫云自治丽景购物中心开展执法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销售的纸品已超过保质期的事实;
证据二:2023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图片5份5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当事人销售的纸品已超过保质期的事实;
证据三:2023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指定委托代理人陈奕德的询问笔录1份3页,当事人进货渠道、进购价、销售价、未建立销售台账及销售的产品已超过保质期的事实;
证据四:2023年10月23日,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信息及经营者身份信息、指定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的事实;
证据五:2023年10月23日,由委托人蓝小红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份1页,证明由其委托陈奕德全权处理该案的事实。
证据六:《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紫市监强制〔2023〕4-16号)及《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紫市监财〔2023〕4-16号)原件1份共3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17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已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依法进行扣押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委托代理人陈奕德签字盖章确认。
罚款0.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元
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