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南京镇粤客隆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昭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481MA4T0JLP01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耒阳市南京镇南京圩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耒综执﹝2024﹞罚字1326号
1、该超市使用面积900平方米,现场出示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2、该超市现场未能出示和提供2023年至2024年度室内空气检测和顾客用品用具的检测报告;3、该超市共有邹卫国、曾节芝2名直接从事为顾客提供服务的员工未能出示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1、警告;
2、对当事人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2-18
2
耒综执〔2024〕罚字0047号
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对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70.8元,并处罚款1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3
耒综执﹝2023﹞罚字1880号
1.未出示公共场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单;2.未出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1、警告,2、对当事人合并罚款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2-21
4
耒综执﹝2023﹞字0587号
2023年5月5日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耒市监案移[2023]15号线索,依法对耒阳市南京镇粤客隆生活超市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存在销售农药(噻虫胺)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海花红椒)的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52.7元,并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5
耒综执﹝2023﹞字0587号
2023年5月5日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耒市监案移[2023]15号线索,依法对耒阳市南京镇粤客隆生活超市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存在销售农药(噻虫胺)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海花红椒)的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52.7元,并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