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营博工程机械租赁销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晏良俊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42500MA6T351HX0 | 所属地区:西藏 |
| 企业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建设路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噶市监处罚[2025]9号
经查实:(1)当事人从2022年7月22日到2024年7月9日连续三年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2)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营业执照记载的住所未找到该企业,且通过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3)2024年10月24日,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天上阿里公众号发布《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阿里地区青年文化广告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或履行相关法定义务。(4)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地核查表1份、照片3页,证明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情况;
2.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阿里地区青年文化广告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4张(含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2张),证明与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采取公告方式告知;
3.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交单(阿市监交办〔2024〕0001号)2张、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据提取单1张和案件来源登记表1张,证明案件来源;
4.立案审批表一份,证明案件立案程序合法;
5.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2张和法定代表人信息表1张,证明当事人违法主体信息;
6.企业基本信息和异常名录信息,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情况;
7.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核查记录表,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企业住所复核情况。
以上证据3、证据4、证据7由办案人员签字确认,证据1、证据2、证据3、证据5、证据6由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以上证据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2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