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楠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李谦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CB95386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沿河南路17号402室(仅限办公使用)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5
(2025)浙0324民初6076号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永嘉楠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陈**,王**
永嘉县人民法院
2
2024-06-24
(2024)浙0302民初10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严**
永嘉楠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支公司,永嘉通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3
(2024)浙0302民初10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严**
永嘉通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永嘉楠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支公司,李**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57号
2023年10月17日夜间至2023年10月19日凌晨,当事人使用其所属的牌号为浙CK3960、浙CB4777、浙CK0865、浙CK5705、浙CK9788、浙CK3701、浙CK8158、浙CK0256、浙CK9172、浙CK2939的10辆重型自卸货车未经核准擅自将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鞋都单元A-02、A-03地块的建筑渣土随意倾倒在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小旦村瓯江水域渡船头段南岸,共倾倒62车次,每车次26.79立方米,共1660.98立方米,违法所得壹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173600.00)。2026年1月3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2月5日前自行清理上述地点的建筑渣土。2026年2月6日经复查,当事人未整改。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性质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173,600.00)
950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3-27
2
温运政罚〔2023〕05J129
2023年11月14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建、陈万荣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K3960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K3960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0月31日5时10分至11月1日0时35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定位数据。该车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3
温运政罚〔2023〕05J131
2023年11月14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建、陈万荣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K9788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K9788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0月31日21时55分至11月2日23时21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定位数据。该车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4
温运政罚〔2023〕05J134
2023年11月14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建、陈万荣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K0256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K0256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1月2日0时57分至23时59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定位数据。该车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5
温运政罚〔2023〕05J133
2023年11月14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建、陈万荣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K8158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K8158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1月1日0时2分至11月2日0时38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定位数据。该车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6
温运政罚〔2023〕05J130
2023年11月14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建、陈万荣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K2118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K2118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1月1日2时25分至11月2日4时39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定位数据。该车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7
温运政罚〔2023〕05J132
2023年11月14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建、陈万荣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K9172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K9172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1月1日0时2分至11月2日0时38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定位数据。该车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8
温运政罚〔2023〕05J128
2023年11月14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建、陈万荣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B4777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B4777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0月31日2时39分至5时42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无行驶轨迹,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定位数据。该车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