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六塘镇兰小春水果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兰小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2MABYDRXP7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城县六塘镇新农贸市场水果行17、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城市监处罚〔2023〕223号
2023年4月13日,本局联合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依法对位于柳城县六塘镇新农贸市场水果行17、18号的当事人柳城县六塘镇兰小春水果摊经营的南瓜橘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本局于2022年5月15日收到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BFSQD040080026C)。本局于2022年5月18日将《检验报告》(No:BFSQD040080026C)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XBJ23450222634835944)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复检。《检验报告》(No:BFSQD040080026C)对当事人经营的南瓜橘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南瓜橘食用农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本局于2022年6月2日立案,就本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捌元整(¥48.00)。没收款上缴国库。
0.00元
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