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百年植发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飞领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402MA1YKQGYXC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华海城市广场1幢111号、112号、116号、11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3
(2024)苏0402民初610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徐*
常州百年植发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5
(2023)苏0402民初875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
常州百年植发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3
2023-10-10
(2023)苏0402民初5561号
劳动争议
冯*
常州百年植发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4
2023-08-01
(2023)苏0402民初4305号
劳动争议
冯*
常州百年植发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5
2023-07-19
(2023)苏0402民初4305号
劳动争议
冯*
常州百年植发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天市监处罚〔2026〕19号
经查,2025年10月16日当事人库房第一货架第二层及第二货架第二层有四种药品超过保质期。过期药品具体情况为:1.过氧化氢溶液8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648,产品批号:221230,生产日期20221216,有效期至2024.11。2.莫匹林罗星软膏17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067,产品批号C7323001,生产日期20230209,有效期至2025.01。3.醋酸曲安奈德乳膏9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0377,产品批号220501,生产日期20220502,有效期至2025.04。4.克霉唑乳膏13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473,产品批号220704,生产日期20220705,有效期至2025.06。
上述药品购进情况如下:1.过氧化氢溶液由当事人员工2023年4月7日从常州市清凉茗园大药房购进,共9瓶,总价40.5元。2.莫匹罗星软膏由当事人2024年10月从泰州百年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购进,共20支,总价360元。3.醋酸曲安奈德乳膏由当事人2024年11月从无锡百年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购进,共10支,总价10.1元。4.克霉唑乳膏由当事人2022年9月21日从无锡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共100支,总价268元。当事人购进药品的四家单位中,无锡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具备药品批发资质,常州市清凉茗园大药房、无锡百年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泰州百年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非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
当事人未对药品进行分区管理,四种过期药品与合格产品混放,未放置在不合格区。当事人对药品领用情况进行记录,上述药品过期后未使用。现查明,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货值金额410.6元,违法所得410.6元。
综上所述,依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医疗机构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人员、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药品储存和养护、停止使用、报告等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过氧化氢溶液8瓶,莫匹林罗星软膏17支,醋酸曲安奈德乳膏9支;2.没收违法所得410.6元;3.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2
常天市监处罚〔2024〕00005号
公司经营场所货架三盒产品无中文标签,其中一盒产品正面有“HAIRCARE”“HYDRATING AND NOURISHING HAIR SOLUTION”“C Line”等字样,侧面有“REF HRCL 08/2024 KHVA37”等字样,两盒产品正面有“HAIRCARE”“HAIRCAREHYALURONIC ACID+RESTRUCTURING HAIR COMPLEX”等字样,侧面有“REF HR002 2021-10 2024-09 HRVA40”等字样。你公司购进上述三盒产品时未索要对方经营资质,未进行进货查验,无法提供产品的合法注册(备案)信息。现已查明,上述产品中一盒为无中文标签化妆品,共购进一盒,每盒1300元,未定销售价格,未售出。另外两盒产品为未依法注册的三类医疗器械,共购进两盒,每盒1300元。
罚款金额15,000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5000.00元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