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海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友菊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06XK0J2C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北洋工业园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7
(2023)津0118民初6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寰球(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
2023-04-14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3
2023-03-30
(2023)津0118民初6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寰球(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4
2023-01-10
(2022)津0118民初117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寰球(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杨处罚﹝2024﹞45号
2024年8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北洋工业工业园18号的天津市海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正在使用。该公司现场提供的上述电动单梁起重机检验报告显示,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为2024年6月。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上述电动单梁起重机有效期内检验报告,并现场确认上述电动单梁起重机未取得定期检验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电动单梁起重机予以查封。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拍照、询问调查当事人、查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7月2日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上述行为满足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行为的构成要件。
处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