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极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73337972575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北街村七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5-13
(2020)陕0117民初1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牛*
韩**,陕西极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0
2020-05-19
(2020)陕0117民初1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牛*与韩**,陕西极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30
2020-07-21
(2020)陕01民终92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韩**与牛*、吴蕊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06-27
2019-05-20
(2019)陕0117行审32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与陕西极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他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50000.00元
行政案件
4
2019-03-11
2018-11-08
(2018)陕0117行审97号
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陕西极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他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40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处罚〔2024〕181号
当事人连续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应予查处,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连续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2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10-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1-03-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20-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2019-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