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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存国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2MA468FWY6F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万达广场SHA8层9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文卫公罚﹝2024﹞9号
1、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2、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杨佳欣同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合并两项: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1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6
2
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7号
现查明 2023 年 4 月 11 日,我支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河南省安阳 市文峰区万达广场 SHA8 层 9 层的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你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未重新申报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手续,擅自 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因你单位首次实施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积极改正,未造成危害后 果,符合《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 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酒店,面积是2380.5 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 001-1之规定,你单位属 于类别 3,规模在2万㎡以下较轻处罚阶次,量罚区间为3-5万元,以上事实有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 份、现场照片 2 张、询问笔录 2 份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 处罚。
现查明 2023 年 4 月 11 日,我支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河南省安阳 市文峰区万达广场 SHA8 层 9 层的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你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未重新申报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手续,擅自 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因你单位首次实施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积极改正,未造成危害后 果,符合《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 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酒店,面积是2380.5 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 001-1之规定,你单位属 于类别 3,规模在2万㎡以下较轻处罚阶次,量罚区间为3-5万元,以上事实有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 份、现场照片 2 张、询问笔录 2 份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河南石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 处罚。
30000.00元
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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