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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陆德荣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06635977415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丰都县镇江组团B01-01、B02-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04
(2023)渝03民终64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钟**
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2-08
(2022)渝0230民初503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钟**
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丰都县人民法院
3
2022-12-27
(2022)渝0230民初503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钟**
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丰都县人民法院
4
2022-11-24
(2022)渝0230民初503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钟**
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丰都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29
2022-12-08
(2022)沪72民初1563号
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与江苏旭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航次租船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环罚﹝2025﹞9号
我局于2025年8月11日至8月22日间对位于丰都县镇江组团B01-01、B02-1的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经营场地进行检查并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未按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对拆解船台、拆解车间等一般污染防治区落实防渗设施,擅自在露天土质地面开展废旧船舶拆解作业,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陈述申辩(听证)情况和处罚理由我局于2025年8月11日至8月22日间对位于丰都县镇江组团B01-01、B02-1的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经营场地进行检查并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实施了如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未按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对拆解船台、拆解车间等一般污染防治区落实防渗设施,擅自在露天土质地面开展废旧船舶拆解作业,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1.2025年8月11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壹份。2.2025年8月11日现场检查时所拍摄的视频、图像资料。3.2025年8月22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壹份。4.2025年8月22日现场检查时所拍摄的视频、图像资料。证据1、2、3、4证明你公司实施船舶拆解的场地为露天土质地面,未做防渗漏处理。5.2025年8月25日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德荣经问询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壹份,证明你公司船舶拆解建设项目办有环评批复文件,证明你公司船舶拆解工位未作防渗处理,证明船舶拆解过程中发生过有物料渗漏至外环境的事实。6.渝(丰都)环准〔2024〕30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证明环评批复中明确要求你公司针对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7.你公司船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证明拆解船台、拆解车间、拆解物资贮存区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应建设防渗设施。8.你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9.你公司迁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证据8、9证明你公司知晓建设项目管理要求。10.丰环限改〔2025〕2号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及送达回执。证明你公司在2025年8月11日检查时存在废旧矿物油管理不规范、固体废弃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1.你公司整改报告。证明你公司对2025年8月11日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12.丰环责改〔2025〕3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送达回执。证明2025年8月25日已责令你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拆船区域地面硬化、废水收集设施。13.你公司整改报告。证明你公司声称已对小部分未硬化场地进行硬化、证明你公司承诺在未完工之前将待拆解船舶拉至符合三防要求的地块进行施工。14.丰环罚〔2023〕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你公司曾于2023年11月16日因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被我局实施过行政处罚,至本案立案之日未满二年。15
338750.00元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5-1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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