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塘边黄海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透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7MA6GWFA95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平塘县塘边镇湾子村场坝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3]162号
经查明:“红灯笼”原香瓜子(净含量:160克)、“红灯笼”原香瓜子(净含量:200克)都是从平塘雄兴副食配送中心购进的,“红灯笼”原香瓜子(净含量:160克)购进数量10包,购进价3.8元/包,销售价5元/包,生产厂家:贵阳乌当红灯笼食品厂,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5日,保质期:6个月。“红灯笼”原香瓜子(净含量:200克)购进数量10包,购进价3.8元/包,销售价5元/包,生产厂家:贵阳乌当红灯笼食品厂,生产日期:2022年9月26日,保质期:6个月。上述货物当事人由于购进时间较久,无法提供进货票据,进货时间已记不清楚,直至2023年9月19日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时仍摆放在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待销售,3包“红灯笼”原香瓜子(净含量:160克)、1包“红灯笼”原香瓜子(净含量:200克)均已超过保质期。
在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将其摆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销售方式为客户自选,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0元。由于当事人在经营期间,未建立销售台帐,已经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数量无法查实,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9月19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平塘县塘边黄海食品店(黄透海)检查时,该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2.2023年10月11日对黄透海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上述食品的购进地点、购进数量、进购价格、销售价格等基本情况及该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3.黄透海经营的平塘县塘边黄海食品店(黄透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4.黄透海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我局的调查对象为黄透海本人;
5.现场照片证据4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平市监实强制〔2023〕kd-11号)及《送达回证》,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送达当事人的事实;
7.《财物(场所、设施)清单》(〔2023〕KD-11号),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具体信息。
8.《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平市监延强〔2023〕Kd-11号)及《送达回证》,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延长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并送达当事人的事实;
9.《证明》1份,证明当事人黄透海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
10.召回公告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积极主动召回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主动消除社会影响的事实。
以上证据的提供者均已签字确认。
罚款0.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黔南州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