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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来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回龙观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瑞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MA01T8M83E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龙跃街7号院3号、4号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1
2021-11-30
(2021)京0114民初215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宋**与马**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8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昌市监处罚﹝2026﹞4615号
当事人是一家食品流通超市,已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当事人销售的“卫龙大面筋吮指烤肉面筋65g”,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批次(保质期5个月)在超过保质期后,于2025年12月29日销售了2袋。 当事人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有如实记录进货单、销售单、库存单等,涉案食品“卫龙大面筋吮指烤肉面筋65g”售价为3元/袋,进货价为2.2元/袋,未有其他成本费用,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取得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6元,货值金额为人民币6元,但当事人进货查验记录项目不齐全,进货时未记录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当事人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查验了供货者的资质和涉案食品部分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未留存全部进货票据,未留存全部批次的产品合格证明。 当事人曾于2024年11月14日,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我局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月24日做出处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元。
10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7
2
京昌市监处罚〔2025〕522号
经查,当事人从事商超经营活动,经营面积1200平方米。当事人采购江小白果立方混合水果味果汁酒(净含量168ml)用于店内销售。上述食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保质期24个月,生产厂家:重庆江记酒庄有限公司,售价16.9元每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上述果汁酒违法所得67.6元,货值金额118.3元。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落实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67.6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