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锦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320412506N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街道永庆街1号西永农贸综合市场3号楼2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26
(2020)京0107民初164号
合同纠纷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03-15
(2019)渝0108民初25851号
产品责任纠纷
兰**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3
2020-07-29
(2020)京0107民初164号
合同纠纷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4
2020-07-29
(2020)京0107民初164号
合同纠纷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5
2020-07-28
(2019)渝0108民初2599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6
2020-07-27
(2019)渝0108民初26051号
产品责任纠纷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7
2020-07-27
(2019)渝0108民初2605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8
2020-06-24
(2019)渝0108民初2599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9
2020-06-08
(2019)渝0108民初2605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10
2020-06-03
(2019)渝0108民初258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刘**
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6
2020-08-11
(2019)渝0108民初2605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16
2020-08-11
(2019)渝0108民初2599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16
2020-08-11
(2019)渝0108民初25992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16
2020-08-11
(2019)渝0108民初2599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9-16
2020-08-11
(2019)渝0108民初26045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9-16
2020-08-11
(2019)渝0108民初26046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蒋**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15
2020-04-22
(2020)川0104执8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易**、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7-13
2020-06-03
(2019)渝0108民初2584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刘**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7-13
2020-06-03
(2019)渝0108民初258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刘**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6-30
2020-05-18
(2019)渝0108民初25748号
产品责任纠纷
刘**与重庆锦之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高新市监处字(2023)191号
当事人于2014年9月28日依法注册成立 ;法定代表人:蔡锦(身份证号码:35011197900223193X);《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320412506N;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街道永庆街1号西永农贸综合市场3号楼2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茶叶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劳务服务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450010611153;食品类别: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码同《营业执照》代码,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从位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鹅溶镇溶居委会大坪组附141号的重庆皇茗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1066194493U)购进原料绿茶70斤,单价为110元/斤,总价7700元,2023年7月12日当事人用上述原料绿茶生产袋装绿茶60袋(40g/袋)。2023年7月13日当事人出厂检验2袋。2023年8月7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7月12日生产的袋装绿茶进行抽检,抽检时向当事人购买绿茶26袋,单价为10元/袋。2023年8月21日我局收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3-03SP08056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检验报告》进行了送达,当事人进行了签收,并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2023年8月24日当事人自行向重庆万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送检15袋。2023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绿茶(炒青绿茶)”的库存。2023年9月5日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受我局委托对上述绿茶进行复检,2023年9月21日我局收到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3523007104),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水胺硫磷、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购进原料绿茶70斤,2023年7月12日用上述原料绿茶生产袋装绿茶60袋(40克/袋)。当事人自己出厂检验2袋,当事人自行送重庆万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15袋,我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26袋(单价10元/袋,总价26*10=260元),当事人向经销商销售17袋(单价为7.2元/袋,总价17*7.2=122.4元)。原材料绿茶剩余65.2斤,销售给经销商的17袋已全部召回,召回的17袋以及剩余原材料共计66.56斤已全部退回原料供货商重庆皇茗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综上,货值金额共计10500元,缴税29.91元,违法所得共计260元。
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