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淑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2MA1CJMLY5E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消防队对面新华苑小区4号楼楼下车棚市场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市监处罚[2024]13号
1、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涉嫌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 2、扣押的超过有效期药品的品种、数量、货值金额、违法所得; 3、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涉嫌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 4、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销售使用药品的主体资格; 5、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供述在药品购进后没有将购进记录中供货方资质记录全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询问视频、扣押的药品、财物清单证明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涉嫌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询问视频、扣押的药品、财物清单证明我局扣押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7种、共45支(瓶)、货值金额37.62元、没有违法所得。 3、询问笔录、询问视频、随货同行单、供货方资质证明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涉嫌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事实。 4、曹淑清提供了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营业执照》复印件、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曹淑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销售使用药品的主体资格。 5、曹淑清提供了塔河县曹淑清西医内科诊所《营业执照》复印件、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曹淑清身份证复印件、部分随货同行单及供货方资质复印件、询问笔录、询问视频、整改后药品购进记录簿复印件2张证明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供述在药品购进后没有将购进记录中供货方资质记录全并整改。
罚款3.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0元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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