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和稻香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3326037428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枝江市安福寺镇桔园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27
(2023)鄂0591知民初197号
知识产权权属
宜昌和稻香食品有限公司
宜昌美口香食品有限公司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2
2019-03-13
(2019)鄂0583民初18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宜昌和稻香食品有限公司
枝江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16
2024-10-29
(2024)鄂05知民终26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宜昌某甲食品有限公司与夷陵区小溪塔锦某某产商行、熊**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08
2021-07-02
(2021)鄂05知民初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湖北福康生茶叶有限公司、宜昌和稻香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1-01
2019-09-12
(2019)鄂0583民初18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与宜昌和稻香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8381.6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枝江市监处罚﹝2026﹞5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桔园大道的生产经营场所内从事糕点、膨化食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8月12日,当事人生产“黑米花”食品72盒,于2025年8月15日全部销给武汉鑫裕顺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后由经销商销往市场。2025年11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由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提供的涉案食品外包装实物可见,涉案食品标识套于外包装盒上,可取下分离,最小内包装袋无食品标识。涉案食品库存数量为零。2025年12月5日,当事人向本局说明了涉案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供了销售凭证。本局认定,涉案食品单价7.9元/盒,数量72盒,货值568.8元。经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桔园大道的生产经营场所内从事糕点、膨化食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8月12日,当事人生产“黑米花”食品72盒,于2025年8月15日全部销给武汉鑫裕顺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后由经销商销往市场。2025年11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由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提供的涉案食品外包装实物可见,涉案食品标识套于外包装盒上,可取下分离,最小内包装袋无食品标识。涉案食品库存数量为零。2025年12月5日,当事人向本局说明了涉案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供了销售凭证。本局认定,涉案食品单价7.9元/盒,数量72盒,货值568.8元。
综上,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