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塞山区曹氏水产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树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03MA4AP0RG2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西塞山区花园路40-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178号
2025年12月19日,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显示重量与湖北省黄石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的砝码重量不相符,该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经检定不合格。当事人在经营中为了不使自身利益因行业“潜规则”蒙受损失,从而使用具备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进行水产品销售结算,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 当事人直至本案调查终结时仍未提供任何计量结算记录、数据、收款凭证、交易记录,故依据现有证据,当事人违法所得和造成消费者的损失无法计算。2025年3月10日,当事人因经营中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受到本局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1台、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系第二次违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1台; 2.罚款1500元。
15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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