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永芬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0MA47CWX97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华林街熙城都会9楼11号24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2
(2024)陕03民终2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澄城县臻兴汽贸有限公司,安阳市安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王**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0-26
(2023)陕0331民初3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安阳市安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李**
太白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16
2023-12-14
(2023)陕0331民初3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澄城县臻兴汽贸有限公司、王**与李**、安阳市安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2-18
2023-12-05
(2023)豫0522民初785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安阳市安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4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0502环罚决字﹝2026﹞9号
2026 年 3 月 24 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6 年 3 月 24 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象道物流园进行重型柴油货车日常检查,发现该单位的豫 EK3230 机动车尾气后处理装置(SCR 系统)温度传感器被人为加装螺母垫高,传感器与排气管未紧密贴合,无法正常采集排气温度信号,导致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不能正常工作,尾气净化装置无法按规定运行,属于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文峰分局
2026-04-14
2
豫安交罚字﹝2025﹞第1209004号
2025年11月16日02时14分,安阳市安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豫E08361D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S301范红线K135+750西见山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花村店超限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704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21450kg,超限率43.78%。
罚款3200元
320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7
3
豫安交罚字﹝2025﹞第1209001号
2025年03月26日22时35分,安阳市安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豫E00922D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S301 K135+750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花村店超限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724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23400kg,超限率47.76%。
罚款3600元
360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