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四季丰化肥专营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桂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02MA1AYWG7X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北林区田地源农资市场2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08
(2020)黑1202民初230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于**
绥化市北林区四季丰化肥专营中心,井*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19
2020-12-24
(2020)黑1202民初230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于**、绥化市北林区四季丰化肥专营中心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林市监处罚[2023]242号
经查2023年2月当事人绥化市北林区四季丰化肥专营中心在安达市丰收氮肥制造有限公司共订购了1吨硫酸铵,总金额1500元,当事人在安达市丰收氮肥制造有限公司购进的上述硫酸铵当时附带了一个检测报告,当事人看到上面显示合格,没有仔细查看,也没有留存。当事人没有付款,业务员表示销售出去后再付款,但是还没有销售就进行了抽样,当事人在2023年3月份接到的检验报告并与厂家联系,由石家庄启农化肥销售公司提出对抽检不合格的硫酸铵进行召回,2023年5月9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化肥专营中心及库房未见产品名称硫酸铵。当事人表示,该硫酸铵是石家庄启农化肥销售公司委托安达市丰收氮肥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023年4月份当事人也得到了结果,复检结果为不合格。每吨购进价格是1500元。货值金额:1500元,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供货方营业执照、召回通知及照片、购进硫酸铵的出库单复印件一份。
4、现场笔录一份。
5、询问笔录一份。
6、现场检查照片三张。
7、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8、《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林区四季丰化肥专营中心
化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问题开展调查处理的通知》一份。
罚款0.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0元
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