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祥雨金玲果蔬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鲁金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3MA1C2F1H7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青原镇人民路锦绣清元1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5〕9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宝清县祥雨金玲果蔬超市;经营者:鲁金玲;经营场所:宝清县青原镇人民路锦绣清元1号门市;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鸡蛋、盐、烟、酒、糖、茶、鱼、肉、蔬菜、水果、冻货、熟食、海鲜、粮油、针织品、日用品、五金电料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523MA1C2F1H7F ;邮编:155600;联系电话:15146927727。
2025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王晓航、王志到宝清县祥雨金玲果蔬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使用的型号TCS-电子台秤编号为831043的电子台秤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进行计量检定就投入使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25年7月18日立案调查,并指定王晓航、王志负责调查处理此案。
经查明,宝清县祥雨金玲果蔬超市使用的型号TCS-电子台秤编号为831043的电子台秤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需要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当事人购买此电子台秤后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就用于店内销售蔬菜水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
1、处以500元罚款。
500.00元
-
2025-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