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闻兴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闻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321MA0KC7C73W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御景花园1号楼1单元8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3]39号
2022年8月13日,当事人从石家庄市长安区铭优电器商行购进多功能电热锅(商标:刘一锅,规格:HTDG-28 3.0L,批号/生产日期:2022/08进货;额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50Hz,额定输出功率:2100W,样品等级:合格品)2台,购进价格66元/台。当事人以98元/台的价格出售给平定县昕楷商贸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96元。2022年8月31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平定县昕楷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上述多功能电热锅进行了抽检,当事人认可此次检验检查结果。并向其下家平定县昕楷商贸有限公司支付了此次抽检的罚款。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多功能电热锅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销售上述抽检批次不合格多功能电热锅货值金额196元,违法所得6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及人员身份情况。
2.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销售得多功能电热锅为不合格产品。
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现场的检查情况。
4.询问调查笔录,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多功能电热锅的事实。
5.其它证据材料,证明:当事人经营抽检批次不合格多功能电热锅的相关情况。
罚款0.01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96.00元
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