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碾子山区金麦香春饼饭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翟新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7MA1ADHR4X8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碾子山区繁荣小区5号楼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碾市监处罚〔2026〕12号
经查,当事人采购猪肉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未索取进货票据,在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仍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索取进货票据。1、经营者翟新亮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主体资格;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格; 4、《现场笔录》2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5、《询问笔录》1份,证明证明当事人承认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的事实; 6、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整改的事实; 7、《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下达警告行政处罚的事实。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