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勇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922MA6N2MA38Q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瓦窑坝(回营大坡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9
(2024)云0102民初11768号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林**
云南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0
(2022)云0922民初1249号
股权转让纠纷
罗*
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张*
云县人民法院
3
2022-07-27
(2022)云0102民初81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龙沁堂药业有限公司
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张**,张*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4
2021-12-23
(2021)云0102民初93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市宇泰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5
2021-08-24
(2021)云0922民初11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辰龙医药有限公司
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
云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税二稽罚﹝2023﹞9号
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2022年期间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税款203,976.57元,其中:增值税176,075.4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01.87元、企业所得税23,499.22元。(一)少缴增值税176,075.48元。通过检查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上海海典软件,取得向连锁门店配送药品记录,发现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存在少计收入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176,075.48元,具体情况如下:1.2019年少缴增值税51,137.66元。2019年一季度,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向下属连锁药店配送药品744,308.29元,扣除新加盟的门店因盘点原库存药品形成配送记录的金额314,027.38元,一季度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实际配送药品430,280.91元,应申报缴纳增值税12,532.45元〔430,280.91/(1+3%)×3%〕。但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申报销售收入(不含税)272,750.93元,并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享受了免征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12,532.45元。二季度,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向下属连锁药店配送药品1,316,849.32元,扣除新加盟的门店因盘点原库存药品形成配送记录的金额995,719.69元,二季度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实际配送药品321,129.63元,应申报缴纳增值税9,353.29元〔321,129.63/(1+3%)×3%〕。但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申报销售收入(不含税)293,601.84元,并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享受了免征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9,353.29元。三季度,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向下属连锁药店配送药品1,174,560.51元,扣除新加盟的门店因盘点原库存药品形成配送记录的金额590,496.93元,三季度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实际配送药品584,063.58元,应申报缴纳增值税17,011.56元〔584,063.58/(1+3%)×3%〕。但临沧遇其药业有限公司申报销售收入(不含税)248,241.26元,并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享受了免征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17,011.56元
对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处一倍的罚款计203,976.57元及对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账簿资料整改的行为处2,000.00元罚款,罚款合计205,976.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205976.57元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