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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孔雪慧注册资本:2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602MADC15U012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河源市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B2栋第八卡第三层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3
(2025)粤0306民初6076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1
(2025)粤0306民初6076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深圳市中力通搬运吊装有限公司
覃**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河交罚﹝2025﹞00567号
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就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一超四罚预立案和2025年10月20日接到的《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关于抄告2025年9月本省外市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情况的函》到河源市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B2栋第八卡第三层02室的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名下的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是2024年11月27日),发证日期近1年周期内发生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19宗,涉及12辆车的情况以及该公司相关车辆自发证日期近1年周期内发现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超3次的情况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孔雪慧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名下有56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占该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21.43%。该公司提供了对相关车辆超限超载超3次的司机处理档案资料。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数占企业货运车辆总数超过10%未达30%。本机关认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经查询执法信息系统,该公司自《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是2024年11月27日),发证日期近1年周期内违法次数属第1次查处,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以上事实有约谈相片、《询问笔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
责令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停业整顿5日(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
0.00元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4
2
深交罚决第﹝2025﹞ZD07341号
2025年08月30日16时20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格澜路深圳美中学校段对粤P83292车(粤BPL05挂车)进行检查,经查,粤P83292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PL05挂车为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粤BPL05挂车的车内装有石子,装载过满,已裸露出来,后车厢一直有积水漏出,司机现场无法整改。司机表示该趟运输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排从牛湖运往光明。该公司于9月14日签收协助调查通知书后一直未前来配合调查。通过调查取证,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经核查,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
处3000元罚款
3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9
3
粤河交罚﹝2025﹞00554号
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接到河源市源城区交通运输局移交的《关于抄告2025年第三季度抽查“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违法违规信息的函》,发现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粤P93990重型半挂牵引车在2025年8月14日10时52分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金龙大道存在设备遮挡失效报警的情况。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当天确实存在设备遮挡失效报警的情况。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构成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行为。本机关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经查询执法信息系统,违法行为属第1次查处,以上事实有《关于抄告2025年第三季度抽查“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违法违规信息的函》《询问笔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9
4
深交罚决第﹝2025﹞ZD06886号
2025年07月30日15时51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对粤P81147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WZ82挂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车内装有石粉,已裸露出来,司机现场无法整改。司机表示,该趟运输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排,从龙华观澜中麒环保公司运往石岩,运费约为300元。后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授权人前来配合调查,其对现场调查情况予以认可。通过调查取证,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经核查,上述行为属一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
处3000元罚款
3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3
5
﹝2025﹞深龙横岗城行罚决字第157号
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2000元人民币
2000.00元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2025-10-29
6
深交罚决第﹝2025﹞ZD06386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九时四十八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松白路与公明南环大道交汇处对司机王某驾驶的粤P14621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该车装载一批碎石,从宝安福永码头前往光明区公常路,车辆所有权人是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趟运输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指派,运费由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收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装载的货物超出车厢,裸露在车厢外,未采取篷布遮盖。经调查,执法人员认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P14621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及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3000元罚款
3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0
7
深交罚决第﹝2025﹞ZD04659号
2025年2月18日15时46分,执法人员在龙华区观光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对粤P99855车及苏GUQ93挂车进行检查,经查,粤P99855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的车主公司是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苏GUQ93挂车为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该车的车主公司是连云港必赢物流有限公司,苏GUQ93挂车车内装有石粉,装载过满,已裸露出来,未封闭盖板,从龙华区观澜高尔夫大道运往光明,司机现场无法整改。司机表示该趟运输为车主公司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排。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3月13日签收协助调查通知书,但并未前来配合调查。经查,苏GUQ93挂车车属信息为连云港必赢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人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通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核查,上述行为本年度第一次被查处,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9
8
粤惠龙溪罚罚字﹝2025﹞28号
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未采取密闭运输洗砂泥,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博罗县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
2025-07-21
9
惠湾西罚决﹝2025﹞第108号
2025年6月26日10时至11时,王喜平驾驶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粤P04185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P681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深圳坪山大道至大亚湾西区龙山一路运输沙子时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仅覆盖滤网)。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8000.00元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5-07-18
10
﹝2025﹞深龙坪城行罚决字第110号
你(单位)的粤P86885(重型半挂牵引车)、湘L658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于2025年07月08日14时0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同富路的城市道路上行驶中运载易飞扬物(建筑余泥)沿途泄漏,污染道路2.52平方米。
罚504
504.00元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2025-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