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盛颐东蓝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太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4MA5YP4B39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新华大道中段30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9
(2024)渝0114民初361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龚*,龚**
重庆市盛颐东蓝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6
(2024)渝0114民初361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龚**,龚*
重庆市盛颐东蓝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江医保处罚字﹝2025﹞第27号
2025年12月15日,本机关收到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移交市级飞行检查涉及该单位相关资料,共12个违规项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4352.81元;经该单位申述,该单位2023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违法报销医保基金213161.51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09322.38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罚款209322.38元。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3839.13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罚款3839.13元。以上合计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13161.51元(居民医保182760.62元,职工医保30400.89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罚款213161.51元。
213161.51元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