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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黄志清蛋糕坊

存续(在营、开业 、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志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14MA1L5BTXXM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426号1层121-1、121-2、122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01
(2021)沪0114民初23064号
劳动合同纠纷
程**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黄志清蛋糕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1-12-01
(2021)沪0114民初23065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丁**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黄志清蛋糕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4437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3101140169149,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加工操作、简单处理)。 2023年2月23日,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仓库内有柒包名称为“汾州核桃仁”的预包装食品待用,上述柒包“汾州核桃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4日,保质期120天。但上述柒包“汾州核桃仁”外包装上均无生产企业名称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信息。经查,当事人2022年12月4通过淘宝网“禧小八食品”店铺采购了10包预包装“汾州核桃仁”其中叁包给家人食用,另剩柒包作为蛋糕加工原料放在店内食品仓库内待用。当事人索取了“禧小八食品”店铺(汾阳市莲荣核桃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查获的7包“汾州核桃仁”具体是哪个厂家生产的不详。 经查,当事人采购的柒包“汾州核桃仁”拟作为食品原料用于蛋糕加工的,不对外单独售卖。上述柒包“汾州核桃仁”每包的进价为120元,货值金额合计840元。案发后,当事人已主动停止经营上述柒包“汾州核桃仁”,将查获的柒包预包装“汾州核桃仁”封存于仓库内待执法人员处理。
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