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永胜 | 注册资本:50674.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110581774M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阳泉市郊区河底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6
修理合同纠纷
山西森诺晨机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9
劳动争议
林**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6-26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飞澳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4
2022-09-09
(2022)晋0311民初321号
劳动争议
王**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5
2022-05-12
(2022)晋0311民初321号
劳动争议
王**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6
2022-04-12
(2022)晋0311民初321号
劳动争议
王**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7
2022-03-04
(2021)晋0311民初40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边**
山西建科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郊区分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8
2021-12-02
(2021)晋03民终1462号
劳动争议纠纷
王**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6-21
(2021)晋0311民初492号
劳动争议
王**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10
2021-05-12
(2021)晋0311民初492号
劳动争议
王**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1-04
(2017)晋0311民初5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
天津众润恒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2
2017-08-17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
天津众润恒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3
2012-05-16
(2011)郊民初字第233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孙**
阳泉市安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2-03-03
(2011)郊民初字第233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孙**
阳泉市安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03
2025-06-13
(2025)晋0311执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水环真空泵厂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762511.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10-20
2021-05-14
(2021)晋0311民初494号
劳动争议
付**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18
2021-04-23
(2021)晋0311民初493号
劳动争议
贾**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4-15
2021-04-09
(2021)晋03民终169号
劳动争议
侯**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04
2019-12-30
(2019)晋0311民初13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20407.28元
民事案件
6
2020-07-23
2020-06-23
(2020)晋03民终4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与天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04516.9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6-24
2020-04-13
(2020)晋03民终1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2-02
2019-12-02
(2019)晋0302民初2403号
劳动争议
崔**与山西富民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0-28
2019-09-19
(2019)晋0302民初15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阳泉市天正恒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26
2016-07-20
(2016)晋03执复18号
健康权纠纷
杨**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健康权纠纷案撤回复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3﹞119号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阳泉市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存在向终端商户加价收取电费的违法行为”案件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09月19日对上述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涉嫌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调查取证,2023年09月20日正式立案。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线索核查提取的证据材料有:当事人主体资格复印件、相关电费明细表、供电管理制度、财务记账凭证、固庄煤业电费退费情况说明等资料,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有关人员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与电网企业未签订转供电协议,当事人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实行抄表计量方式结算,实行“峰谷平”电价。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当事人与其商业用电户按照原固庄二监制定的《供用电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执行,在收取电费的基础上,加收20%的管理费,合计结算单价为1.3元/千瓦时。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对同类案件的指导意见多收费用计算方式,当事人每月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除以购电量得出平均电价,用户执行电价减去平均电价差乘以用户电量即为多收电费。(用户执行电价包括电价和其他费用)当事人向7家转供电终端用户按照1.3元/千瓦时标准结算电量135988千瓦时,与电网公司结算单价每月不同(具体见证据资料:“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历月电费明细报”),合计共获取差价款79000.71元,该公司经过自查,第一时间积极整改,以上一年平均单价为参照,按0.70元/度向商户抵退电费。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单位性质经营范围经营基本情况和当事人信息。证据二: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市荫营供电公司出具的“固庄煤业有限公司历月电费明细表”证明当事人向电网公司购进电价情况事实。证据三: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电管理制度、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2023年4月电费收支明细表、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转供电电费收取明细表、固庄煤矿转供电票据明细表、记账凭证及相关税票,证明当事人向终端用户按照1.3元/千瓦时标准收取电费的情况事实。证据四:固庄煤业自查自纠及电费退费情况说明、向商户退费相关资料、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固庄煤业电费退费统计表,证明当事人向商业用户退还电费、补退电量的事实。证据五: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对上述事实进行佐证。
警告;罚款3.950036万元;
39500.36元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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