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代斌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3MA2GW1803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金地寺村尚岭公路2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6
(2024)浙0213民初287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江**
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冯**
奉化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卫医罚﹝2025﹞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卫医罚〔2025〕5号 案件名称: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朱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8-10月期间,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余某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鼓楼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对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20000元;
20000.00元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29
2
奉卫医罚﹝2024﹞5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8月01日至2024年10月18日,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黄家堍村江拔公路边开展诊疗活动期间,使用未取得医学检验师(士)资格证或医学检验技师(士)资格证的石**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未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未发现当事人存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构成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缴款通知单或电子缴款码,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支行,账户: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公园路19号。
对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0000元;
10000.00元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4-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