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亚利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81075465742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麻城市融辉路融辉第一城39号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07
(2022)鄂1181民初4695号
商标权权属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麻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1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9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9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1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1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1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4-14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9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4-01
2021-03-10
(2021)鄂1181民初9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城市监处罚〔2026〕151号
经查,当事人从武汉市硚口区朱杰肉制品经营部购进上述“腊鸭腿”20件(10kg/件),进价95元/件(9.50元/kg)。产品入库验收时,经清点,数量共计760只,为方便销售,当事人将该产品论只售卖。该商品2026年1月28日起上架销售,上架之日至元宵节(2026.3.3)前是销售高峰期,售价3.50元/只,销售数量493只,销售金额1725.50元;元宵节后至清明节(2026.4.5)前调整售价为3.00元/只,销售数量172只,销售金额516.00元;清明节后再次调价促销,以2.50元/只的价格售出剩余的95只,销售金额237.00元。该产品已于2026年5月12日送达检验报告前全部售完,销售金额共计2479.00元。
当事人得知上述“腊鸭腿”抽检不合格后,立即按要求发布了《产品召回公告》,但一直没有消费者作出回应,当事人是零售商,未建立销售台账,不知道产品去向,无法主动联系相关消费者,因此无法召回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与上述产品供货者合作时间较长,对其比较信任,采购时只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索取了进货票据,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导致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上架销售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警告,并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把好食品验收关口。...[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2479.00元;2、罚款人民币26000.00元。罚没款合计28479.00元。
26000.00元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