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乐佛宾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宇 |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553438985D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南开区鼓楼商业街南2-44至50、南2-34至42、南2-201/202、南2-3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1
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0
(2022)津0104民初9964号
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
杨**
天津乐佛宾馆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3
2022-09-27
(2022)津0104民初9964号
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
杨**
天津乐佛宾馆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4
2022-07-22
(2022)津0104民初4084号
劳动争议
曹**
天津乐佛宾馆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10
2019-03-28
(2019)津01民特111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天津乐佛宾馆有限公司、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3﹞2501—2063号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客房302房间内发现1瓶沐浴露、1瓶洗发液、1瓶洗手液;在303房间内发现1瓶沐浴露、1瓶洗发液;在308房间内发现1瓶洗手液;在321房间内发现1瓶沐浴露、1瓶洗发液、1瓶洗手液;在325房间内发现1瓶沐浴露、1瓶洗发液;在329房间内发现1瓶沐浴露、1瓶洗发液、1瓶洗手液。以上涉案化妆品生产日期均为2021年7月30日,保质期均为两年,检查当天,上述化妆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涉案三种化妆品的进货价格均为142。5元每箱,每箱均为15瓶。故本案货值金额133元(142。5÷15×14),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查,当事人提供了化妆品备案情况及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但未能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当事人的该行为满足化妆品经营者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构成要件。
1。警告;2。没收“柠檬马鞭草天然精油”洗手液4瓶、沐浴露5瓶、洗发液5瓶,共14瓶;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