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羽林街道金芽化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养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24MA29DEXF0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新岩171号(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农(农药)罚决字〔2023〕第000007号
? ? 2023年6月9日,本机关对新昌县羽林街道金芽化肥店涉嫌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新昌县羽林街道金芽化肥店所经营的标称东莞市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生菌素”(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264,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生许(粤)003,净含量:20克/包,生产日期:20210308WP01X,质量保证期:2年)农药产品共有库存188包,该农药产品已超过质量保证期,且未标明过期农药字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之规定,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农药产品按照劣质农药处理。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 ? 现经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于2023年2月5日从绍兴春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购 进该批次农药产品共200袋,进货价格为2.00元/袋,销售价格为3.50元/袋,货值 金额合计700.00元;该批次农药产品于2023年3月8日过保质期,当事人于2023年3 月26日销售12袋,库存188袋,违法所得合计42.0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贰元整(¥42.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标称东莞市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生菌素”(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264,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生许(粤)003,净含量:20克/包,生产日期:20210308WP01X,质量保证期:2年)农药产品188包。
2100.00元
新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